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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寶雞訊(記者周金柱) 製造的事故現場騙過了理賠勘察員,偽造的事故認定書騙過了定損員,6.1萬元的保險金也已打入汽修廠賬戶。但騙保者沒想到,保險公司覆核時發現端倪。
   寶雞市公安局渭濱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袁建說,今年3月28日,他們接到某保險公司報案稱,一起已經賠付的車險存在騙保嫌疑。被保險車輛是一輛價值50多萬的奔馳轎車,與停放在路邊的出租車相撞,奔馳車負全責。經過定損,保險公司共賠付了6.1萬元。而在覆核理賠卷宗時,卻意外發現事故認定書上交警部門的公章似乎比以前的“大”了一點。隨後,他們拿出了以往的理賠卷宗對比發現,這份事故認定書上的公章確有“貓膩”。
   經寶雞市交警支隊交通案件偵查大隊和渭濱交警大隊核實,確認這份事故認定書系偽造。辦案民警胡利群中說,在交警部門配合下,他們找到了事故中的出租車司機歐某,歐某稱,1月17日晚11時許,他駕駛的出租車在新建路附近與一輛奔馳轎車發生碰撞。隨後他報了警,而就在交警到來前,奔馳車司機棄車而逃,當晚交警將兩輛事故車輛暫扣。
   胡利群說,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1月18日上午,事故雙方到交警隊稱已經和解。最終,奔馳車司機賠付了歐某3700元。而就在1月22日,奔馳車司機高某突然給歐某打電話,讓他到公園南路“來一趟”。當歐某開車到達後,高某以發生交通事故為由向保險公司報了案。
   胡利群說,高某報案後,偽造的現場騙過了保險公司勘察員,隨後他將車開到了朋友蘭某所開的汽修廠。在民警調查時,蘭某交代出修理廠生產負責人楊某通過假證公司偽造一份事故認定書。
   高某帶著偽造的事故認定書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經過定損和理賠,3月11日,保險公司將6.1萬元保險金打到了汽修廠賬戶上。保險公司報案後,蘭某得知警方正在調查,將已挪用的保險金全額打回了保險公司賬戶。5月16日,高某、蘭某和楊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警方刑拘。  (原標題:奔馳車主伙同汽修廠騙保6.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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